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金申领
政策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⑵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⑶《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实施内容 为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申报材料 ⑴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⑵银行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单位到社保机构进行参保缴费报停备案→失业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公示→发放;单位到社保机构社保报停备案→失业人员也可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19.6.84.89)和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上传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件→审核→公示→发放。
2.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政策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⑶《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实施内容 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申报材料 无
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征缴计划→审核→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3.稳岗补贴返还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发〔2022〕14号)
实施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1.企业(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2.参保企业(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裁员率按上年度企业(单位)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年平均人数比较确定。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4.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确定为破产清算企业以及即将注销的“僵尸企业”。5.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给与稳岗返还,其中大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予以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返还标准参照大型企业标准执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执行。
申报材料 线上申报需上传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2.企业(单位)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表》。
办理流程 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单位)可通过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注册(系统网址为:http://103.203.218.134)进行申报 (“免申即享”的单位直接按照操作提示确认提交),核实上年度企业(单位)有关基础信息(需修改基础信息的及时到同级社保机构提供相应材料进行修改),基础信息核对无误后企业(单位)可网上申报本年度稳岗补贴。网上申报提交后,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并联系本级法院、发改、环保部门对失信状况及是否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进行审核,分批次汇总公示后,由区就业服务中心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企业(单位)对公账户。
4.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绵人社发〔2022〕14号)
实施内容 为本区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申报材料 1.带有网址截图证书的联网查询图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查询。网址为:http://zscx.osta.org.cn);2.证书原件图片(等级页及照片成绩页); 3.本人社保号或银行卡;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办理流程 个人网上申领。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系统网址为:http://103.203.218.134),实名认证后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里按程序操作。